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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么写蔬菜购销合同

时间:2024-02-07 10:17:58  来源:http://www.anyuan123.com  作者:admin

一、怎么写蔬菜购销合同

这里可以代写

二、关于粮油蔬菜购销合约

粮食局粮食竞价购销合同-合同范本-入门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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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,约定由乙公司在十天内,向甲公司提供新鲜蔬菜6000公斤,每公斤蔬菜的单价1元。乙公司在规定的期间内,向甲公司提供了小白菜6000公斤,甲公司拒绝接受这批小白菜,认为是为职工

1、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。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,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。

2、该合同的标的应是买卖新鲜蔬菜这一合同买卖关系,标的物是新鲜蔬菜。

3、本案中显然合同是成立并有效的,争议的问题主要集中于合同的履行上,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:合同生效后,当事人就质量、价款或者报酬、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可以协议补充;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,依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。

另外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进一步对此进行了规定: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,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适用下列规定:(一)质量要求不明确的,按照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;没有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,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履行。……。相关规定还有:民法通则》第八十八条和民通意见第一百零五条。

本案中甲乙公司可以先就所产生的争议进行补充,协商解决。也可以提起诉讼。

此买卖合同中甲乙公司就“新鲜蔬菜”应该是什么的问题产生争议,可以归结于标的物问题,再具体的说是标的物的种类问题。甲公司认为食堂的人力不足,无法清洗,以及以自己和乙公司多次购买的是大白菜和萝卜为由,拒绝接受小白菜是牵强的。我们都知道蔬菜是季节性很强的,甲乙公司在合同中又明显的规定了是“新鲜蔬菜”,乙公司在季节所在的时候,提供了新鲜的小白菜,按照通常的标准来理解是符合合同的约定的,也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,并没有违反合同约定,不构成违约。依照公平原则,甲公司应当依法继续履行合同。

四、一份货物买卖合同中甲方向乙方订购新鲜蔬菜6000公斤而乙方提供了6000公斤的小白菜问你怎么解释该合同的标的

甲方和乙方是长期合作!乙方应该知道甲方的习惯,甲方所订购的标的新鲜蔬菜应该和过往一样,大白菜,萝卜等。

    或者这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,法律理由,合同标的存在重大误解。由于加乙双反对标的都存在重大误解,甲方在1年内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变更合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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